2024 年 5 月 13 日,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 本项目进行验收。验收工作组经认真讨论,一致同意本次改建项目通过污染防治 设施的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。
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等规定,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 境保护的参与权、知情权、监督权,更广泛地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特将本项 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进行公示。
公众对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有环境保护相关意见,可向建设单位致 函、致电。
验收报告公示时间:2024 年 6 月 24 日
建设单位: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
联系人:缪主任
联系电话:18915691999
地址:张家港市大新镇平北路 6 号
附件 1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
附件 2 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
附件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
公示发布单位: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医院
2024 年 6 月 24 日